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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介绍下中国的几大HEI KE联盟
中国黑客联盟”又称: China Hacker Union 简称:C.H.U 。成立于很早很早的时候,据传为中国传奇黑客Snakebin创建,曾经云集一些国内HACK方面的高手,据说在当年的中美黑客大战中有此组织的身影。曾经发生过组织人员内讧叛变,自行另一网站(卖软件的)。C.H.U.官网曾经几度风骚、几度芳华,后因和谐、经费、大会等各种原因多次关闭,临死前沦为半娱乐网站,最后彻底歇菜,曾经彻底关闭。也许早期C.H.U人员现在已经大多不知去向。 核心成员列表: 站长:Snakebin 常务站长:winky 总站务:zpino,北辰香,孤竹残梦,槿色年华,PCanyi,突破渴望,凤凰残生,zero,gz1x,毒宫玫瑰,nkever,冰魂,Bker,韦少乾,紫云 组织结构分为以下小组: 渗透测试组:名单略 SSDT组:名单略 文化推广组:名单略 战略合作组:名单略 活跃成员组:名单略 用户组:名单略 目前中国黑客联盟已经解散,近期未收到站点开放相关的任何信息。
有哪些不错的美剧?
不错的美剧推荐:《摩登家庭》、《行尸走肉》、《绝命毒师》、《权力的游戏》、《使女的故事》。
1、《摩登家庭》
是一部以伪纪录片形式叙述与拍摄的情景喜剧,由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朱丽·鲍温出品。该剧讲述了三对各有不同的美国家庭:一对普通父母与三个孩子、一对同性恋夫夫从越南领养了养女组成三口之家,一个60岁的老头迎娶了位热辣的哥伦比亚异国美女,美女还带着个11岁的胖儿子。最奇妙的是,其实他们是一个大家庭。
2、《行尸走肉》
《行尸走肉》是一部由弗兰克·德拉邦特执导的美国恐怖电视系列剧,该剧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瑞克是亚特兰大城郊一座小镇的副警长。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瑞克遭到枪击,伤势严重,被人紧急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当瑞克醒来之后发现,世界已经丧尸蔓延、危机四伏。
3、《绝命毒师》
《绝命毒师》是由美国基本有线频道AMC原创制作,亚当·伯恩斯坦、米歇尔·麦克拉伦担任导演,布莱恩·克兰斯顿、亚伦·保尔、安娜·冈、迪恩·诺里斯、贝茜·布兰特等主演的犯罪类电视连续剧。
该剧讲述了一位普通的高中化学老师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之后,为了给家人留下财产,而利用自己超凡的化学知识制造毒品,并成为世界顶级毒王的传奇犯罪故事。
4、《权力的游戏》
《权力的游戏》是美国HBO电视网制作推出的一部中世纪史诗奇幻题材的电视剧。该剧改编自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的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系列。由戴维·贝尼奥夫、D·B·威斯、艾伦·泰勒等人执导,大卫·贝尼奥夫和D·B·威斯编剧,乔治·马丁担任剧本顾问,彼特·丁拉基、琳娜·海蒂、艾米莉亚·克拉克、基特·哈灵顿等人主演。
5、《使女的故事》
《使女的故事》是由玛格丽特·阿特伍德、Bruce Miller和艾琳·柴肯联合编剧,Reed Morano和麦克·巴克执导,伊丽莎白·莫斯和约瑟夫·费因斯领衔主演科幻剧情类电视剧。《使女的故事》改编自加拿大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反乌托邦的故事。
属于计算机病毒的特征是什么
(一)非授权可执行性 用户通常调用执行一个程序时,把系统控制交给这个程序,并分配给他相应系统资源,如内存,从而使之能够运行完成用户的需求。因此程序执行的过程对用户是透明的。而计算机病毒是非法程序,正常用户是不会明知是病毒程序,而故意调用执行。但由于计算机病毒具有正常程序的一切特性:可存储性、可执行性。它隐藏在合法的程序或数据中,当用户运行正常程序时,病毒伺机窃取到系统的控制权,得以抢先运行,然而此时用户还认为在执行正常程序。
(二)隐蔽性 计算机病毒是一种具有很高编程技巧、短小精悍的可执行程序。它通常粘附在正常程序之中或磁盘引导扇区中,或者磁盘上标为坏簇的扇区中,以及一些空闲概率较大的扇区中,这是它的非法可存储性。病毒想方设法隐藏自身,就是为了防止用户察觉。
(三)传染性 传染性是计算机病毒最重要的特征,是判断一段程序代码是否为计算机病毒的依据。病毒程序一旦侵入计算机系统就开始搜索可以传染的程序或者磁介质,然后通过自我复制迅速传播。由于目前计算机网络日益发达,计算机病毒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像 Internet这样的网络传遍世界。
(四)潜伏性 计算机病毒具有依附于其他媒体而寄生的能力,这种媒体我们称之为计算机病毒的宿主。依靠病毒的寄生能力,病毒传染合法的程序和系统后,不立即发作,而是悄悄隐藏起来,然后在用户不察觉的情况下进行传染。这样,病毒的潜伏电脑主题性越好,它在系统中存在的时间也就越长,病毒传染的范围也越广,其危害性也越大。
(五)表现性或破坏性 无论何种病毒程序一旦侵入系统都会对操作系统的运行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即使不直接产生破坏作用的病毒程序也要占用系统资源(如占用内存空间,占用磁盘存储空间计算机以及系统运行时间等)。而绝大多数病毒程序要显示一些文字或图像,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还有一些病毒程序删除文件,加密磁盘中的数据,甚至摧毁整个系统和数据,使之无法恢复,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因此,病毒程序的副作用轻者降低系统工作效率,重者导致系统崩溃、数据丢失。病毒程序的表现性或破坏性体现了病毒设计者的真正意图。
(六)可触发性 计算机病毒一般都有一个或者几个触发条件。满足其触发条件或者激活病毒的传染机制,使之进行传染;或者激活病毒的表现部分或破坏部分。触发的实质是一种条件的控制,病毒程序可以依据设计者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实施攻击。这个条件可以是敲入特定字符,使用特定文件,某个特定日期或特定时刻,或者是病毒内置的计数器达到一定次数等。
“计算机病毒”一词最早是由美国计算机病毒研究专家F--Cohen博士提出计算机病毒的特点的。
“病毒”一词是借用生物学中的病毒。通过分析、研究计算机病毒,人们发现它在很多方面与生物病毒有着相似之处。要做反计算机病毒技术的研究,首先应搞清楚计算机病毒的特点和行为机理,为防范和清除计算机病毒提供充实可靠的依据。
再生机制是生物病毒的一个重要特征。通过传染,病毒从一个生物体扩散到另一个生物体。在适宜的条件下,它得到大量繁殖,并进而使被感染的生物体表现出病症甚至死亡。同样地,计算机病毒也会通过各种渠道从已被感染的计算机扩散到未被感染的计算机,在某些情况下造成被感染的计算机工作失常甚至瘫痪。这就是计算机病毒最重要的特征——传染和破坏。与生物病毒不同的是,计算机病毒是一段人为编制的计算机程序代码,这段程序代码一旦进入计算机并得以执行,就与系统中的程序连接在一起,并不断地去传染(或连接、或覆盖)其它未被感染的程序。具有这种特殊功能的程序代码被称为计算机病毒。携带有这种程序代码的计算机程序被称为计算机病毒载体或被感染程序。是否具有传染性是判别一个程序是否为计算机病毒的最重要条件。正常的计算机程序是不会将自身的代码强行连接到其它程序之上的。比如DOS的FORMAT程序决不会将其程序代码连接到别的程序中去。在系统生成过程中有些系统的安装程序会修改相关程序的参数配置,如MSWindows系统。有些程序通过自身的设置功能,按用户要求会修改自己的参数设置,如Borland公司的SideKick。还有些程序出于加密防拷贝或某些其它目的,在运行时动态改变自身的程序代码,如Xcom通信程序。在这几种情况下,那些被修改的程序内部的确发生了变化,但这些变化只局限于各自应用系统的内部,不会发生将自计算机二级身代码连接到毫不相干的程序之上的情形。
"叮咚"一声,阿叶从睡梦中惊醒,睡眼惺忪地去开门,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听
“叮咚”一声,阿叶(化名)从睡梦中惊醒,睡眼惺忪地去开门,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听了无数次的宾馆门铃声,这一次,在向他宣布:18岁的生日,将在看守所里度过。
17岁,初中毕业,完整破译并掌握19万个银行账户的资料,涉及近15亿的案值,犯罪团伙成员涉及9个省区14个市。这起被公安部督办的“海燕3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主犯竟然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这让成功侦破此案的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人员“大为吃惊”。
作为首例“所有作案过程均在网上完成”的“特大案件”,办案人员在侦破过程中的压力,可想而知。他们已经很难记住,多少个深夜,手机屏幕在“嘀”的一声后,开始闪烁,然后起身,时刻准备投入“战斗”,一群人在那弥漫着浓烈烟味的小屋中,寻找和发现线索。这就是“反黑客”战斗的状态,阿叶被抓获的时候,公安部称,该案“取得了近年来打击伪卡犯罪的最大战果”。
但是,就在“享受”这一重大“战果”的时候,一位曾多次侦破“少年黑客”案件的警察感叹:太可惜了,他们,还只是一个孩子,他们的计算机技术,不得不令人佩服,称他们为“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如果能将这些才能用在“正道”上,才是件值得兴奋的事情!
边缘的天才少年
“我不喜欢课堂上学的知识,我只喜欢电脑技术。当我三年级第一次凭自己的实力破解了电脑开机密码后,我就对网络黑客特别感兴趣。我认为黑客就是破密码、盗号、卖装备。在网上,我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很多‘客户’。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盗来上百个网络账号,我上个月还从‘地下城与勇士’里盗来一件宝物卖了800元钱。只要运气好,每天赚1000元都没问题。”这是一位名为冰冰的少年黑客的自白。
“他们就是出于对技术的爱好,这种兴趣可以用‘痴迷’来形容,多数黑客都有天才的感觉,很小的时候就对计算机非常熟悉,学习技术也很努力刻苦,他们不是思想里就有反社会的价值观,我们现在整体对他们的评价有偏颇,一味地认为他们就是‘坏蛋’,就是‘盗窃犯’,这当然有问题。
”广东警官学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吴兴民说。
这几年,吴兴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正确引导这些少年黑客走向“正途”?“针对他们的想法想对策,才更可行。”吴兴民说。为此,他在国内五大黑客论坛“潜身”三年,并对两个黑客群进行了近一年的观察,用三个月时间日夜跟踪记录,并对多位黑客进行深度访谈,走进他们的生活和内心,写出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并出书《秩序、冲突与转变:黑客群体的日常生活实践研究》。
“在研究过程中,我不断地接触到‘黑客是一种精神’这样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黑客既不能用“入侵者”来说明,也不能用“技术爱好者”来说明,它其实是一种精神的表征,是一种狂热、执着的学习精神,一种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学习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无论是高手还是菜鸟,越来越将学习看作第一要务,并非高手便不用学习了。善于思考、勤奋学习、主动学习的精神是作为一名黑客必备的素质。确实,很多研究结果证明,成为一名优秀黑客的许多品质——敢于冒险、极端自信、搞破坏并搞明白的驱动力、被认可的愿望——既是成为成功企业家的关键因素,也是时刻身处离犯罪一步之遥的险境。
确实,有专案组人员回忆,当年为破获一起类似案件,前往一名少年黑客的住所,依法搜查取证时,搜到的东西让他们“惊呆了”,那种反差,至今还在。专案人员在一个老式废旧收音机里找到一件磁条读写器和一沓人民币,从卧室里的橱柜、床铺上还搜出《编程之道》《数据压缩技术原理与范例》等有关电脑软硬件技术书籍60多本,还有包括邮政储蓄卡在内的全国各商业银行储蓄卡资料,及各种储存有编程资料信息的软盘6张,以及12页密密麻麻写有各种数据公式的稿纸。“如果不是办案,看到这些数据和公式,我宁愿相信,我发现了一位计算机天才!”该人员说。
在另一个世界,寻找认同
有人这样形容少年黑客:这是一群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他们衣着不整、头发蓬乱地坐在计算机前,双眼深陷,闪烁着灼人的光芒,整天沉浸在一种自大狂们所特有的那种无上权威的梦幻之中。他们一旦坐在计算机面前,就像赌徒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转动的骰子一般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电脑屏幕上,随时准备敲击键盘。但是走在大街上,他们与常人几乎无异,除了因经常在电脑旁熬夜而脸上显现出一些倦意之外……
“任何一个群体,都需要有一个价值体系去激励他们,现实生活中,黑客一直处于反面的状态,他们没有办法得到认可,得到激励,慢慢地,就可能会通过利益关系来强调他的技术水平高,甚至是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和这个社会整体的氛围有关系。”吴兴民说,“他们就是贪玩儿、好胜,当然和不良教育有关,但这更多的是社会性的问题,不是他们自己能解决的。我们更应该从文化上去理解他们,认可他们的才能和技术。”
“我是一个网虫,没有什么本事,但是我知道在这个十七八岁的年龄,人才简直是数不胜数,从音乐到文学,从电脑到艺术,我认识的人才几乎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我不是个无聊的网民,我不会每天看着网上的头像兴奋个半天,我是一个饥渴的虫子,吮吸着网络这个营养丰富的果实。”一名黑客少年这样形容自己对网络的痴迷。他还介绍了他的小伙伴admin。
“admin比我大一岁,那年我上高一,他高二。他说他学习不好,打算以后靠自己丰富的电脑知识闯一个天下出来。我很佩服他,我就没有这样的理想,我只想好好的读完高中,然后选一个三流大学读完,老老实实地做一个工人或者文员,平淡地过一辈子。admin说我没有志气,说他要开发一个超过Windows的操作系统,让我等着用。我笑笑,我满以为有他这个本事的人,可以被某某大学破格录取的,但是他没有。”
如此沉迷于网络,毕竟不是一件“好事”。长期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认为,网络亚文化可以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的形成。网络亚文化是指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存在的边缘文化,表现为崇尚自我、推崇黑客行为和网络自由等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网络亚文化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着不良影响。在网络亚文化的影响下,青少年容易形成不良的网络瘾癖,诱发网络心理障碍,表现为:情绪低落、没有愉快感或兴趣丧失;生物钟紊乱,精力不足;自我评价能力降低,思维迟钝;社会活动减少,饮酒、吸烟等自我伤害行为增加;中断与外界的交往,人际关系淡漠,内心处于自闭状态;易形成偏执性心理。这些网络心理障碍可能诱发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在少年黑客们看来,黑客活动是对他们网络技术的磨炼和检验,是他们网络个人智慧的体现与发挥,是他们对成人世界既定秩序的好奇与挑战。相比传统青少年犯罪,少年黑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较为容易,隐蔽性强,证据的收集、固定等案件的侦查难度大,这就使违法犯罪者认为在网络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很少受到法律追究。另外,黑客等犯罪行为不断地被其他网友认同和效仿,经过自我合理化的过程,消弭心中的罪恶感,忽略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铺设合理合法的成长途径,更为重要
而在吴兴民看来,少年黑客走上犯罪的道路,不应将其“特殊对待”,“把他们看做青少年犯罪就对了”,“黑客不是一个职业,就是玩儿,大部分都是青少年,成年人就不做这个了,就会用技术去做一些事情了,这和他们的年龄段、生理、心理发育有关,我们正确地看待就好了。”如今,吴兴民认识的那些早期的黑客,大部分已经就业,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对于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就要按法律来,《刑法》里有专门的条款,但是使用率不高。
”吴兴民说,“大部分黑客的行为都很轻,在惩罚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教育和引导。很不容易,但是,有些事情必须得做!我们也都在做。”
他记得,当年被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神秘的黑客高手, 网上排名第一的“黑客站长”,高二时三天写出20万字的《黑客攻击防范秘技》并畅销,17 岁时就担任多个网站的CEO,经过计算机专家的知识考核和能力测试,作为特招生进入复旦大学学习。
在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犯窃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赵星的“引导”,让郭开元印象深刻。由于赵星是未成年人,还在学校读书,警方没有对其实行拘禁,审判也是在一个简易法庭中进行的。学校方面为了帮助赵星,专门成立了帮教小组,辅导他的学习,关注他的思想动向。据校方介绍,赵星在校表现良好,在帮教小组的观护下,开始积极融入集体,在期末考试中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而长宁区法院综合考虑了检察院的起诉意见、赵星的表现和学校的陈述,认为赵星虽然犯罪,但颇有悔过之意,是一个需要挽救且值得挽救的对象。在法庭上,检察官和法官分别对赵星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指出身怀技术应当正确应用,不该把聪明用在旁门左道的地方;作为青少年,在交友方面也应慎重,必要时应该多一些防备心理,避免为他人所利用;由于年少无知,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和对事情的处置能力,遇事应该多与父母沟通。
对于很多黑客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现实,郭开元建议,可以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部分检察院、法院开通微博,作为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互动交流平台,围绕“未成年人与法”主题,设置带法回家、维权动态、以案释法等栏目,及时对未成年人开展预防犯罪等方面的法制教育,给未成年人一定的警示教育,使他们引以为戒,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而在吴兴民看来,一些国家在这方面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其实我们也可以借鉴,比如,剥夺他们使用计算机的权利,用罚金来代替其他处罚,“多种办法会更好,会更贴切他们的行为,惩罚他们也是,要有针对性,要贴切,他以后就不会再做了”。
他建议,政府或其他机构,如果能够给这些少年黑客找一个更好的出路,像美国政府就默认黑客们每年搞“世界黑客大会”,让他们有一个合理合法的途径去展现自己的技术,比如组织比赛,用获奖的方式给予鼓励。还有,很多单位和公司聘请黑客做网络安全人员,或者自己成立网络公司,这样转变的人,还不少。
中国有哪些黑客联盟
太多了,不错的有:暗组、邪恶八进制、红色黑客联盟、华夏黑客联盟、华夏黑客同盟、黑客基地、岁月联盟、中国x黑客小组等等。其实早一两个在里面混就可以了,其余的主要是学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