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微信聊天记录,那我和租客签的租房合同有效吗
- 2、楼上群租严重影响你休息,向物业反应遭租户威胁怎么办?
- 3、租房合同过期两年了没续签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口头协议 租客跑了但是我有他身份证复印件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 4、谁有小品音乐剧《片警的一天》的台词和音乐
微信聊天记录,那我和租客签的租房合同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有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双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若无书面租赁协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一方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如果因其他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及时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则合同双方要留存相关证据。
业主和租客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了合同确认,双方虽未通过手写签字的方式签订纸质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租客在收到业主通过微信向其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后,口头表示认可,并以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对租赁协议有效,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条款应该履行。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定条件进行,不对任意解除合同。
楼上群租严重影响你休息,向物业反应遭租户威胁怎么办?
楼上群租严重影响自己休息,向物业反应遭租户威胁应该打电话报警或者走司法程序。
因为物业的强制力是有限的,报警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最好方法,既然找过物业也协商过,没有结果反而威胁这就是一种非常不懂事,不懂人情的一种表现,招警察也是非常合适的。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房合同过期两年了没续签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口头协议 租客跑了但是我有他身份证复印件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呀。如果你们当初聊天记录里详细有对方所欠的租金,你当然可以去法院告他了。问题是你确定他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吗?如果对方用的是假身份,你连人都找不到,又怎么告他?
谁有小品音乐剧《片警的一天》的台词和音乐
N特约记者 诸云冰
提起片警,也许给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平凡。可正是这些平凡的人通过平常一点一滴的工作,维护着一个个社区的安全稳定。
9月29日上午,笔者来到秀洲区公安分局王店派出所建设警务区,见到了警长王春燕。王春燕今年27岁,在王店派出所已干了3年治安工作,去年11月份调到建设警务区当警长。由于前一天晚上发烧,他的嗓子略显嘶哑。当笔者问他刚值完夜班又在发烧、白天再工作身体能不能吃得消时,他笑着答道:“身体不太好可以撑着,但今天的工作还是得做好,这是我的责任。”随着这几句简单朴实的话语,警长王春燕开始了一天的日常工作。
9时50分,王春燕来到了警务区对面的建设集镇建设居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笑着说:“又过来了,最近附近没有啥异常情况,上次拿来的有关防盗防抢防诈骗的宣传单也都发完了,你就放心吧。”
10时10分,王春燕从居委会出来后又走到附近一群正在聊天的老年人身旁,一屁股坐在地上,拿出记录本就与他们聊了起来。“最近小区里没啥事吧。”“都挺好的,上次那事你给我们解决得也不错,但是一些开饭店的租户把附近卫生搞得不好,你给我们说说吧。”虽然派出所并不是小区卫生问题的直管部门,但秉承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是片警天职这一信念的王春燕,马上来到附近一家开饭店的租户家中,耐心地与女主人交谈起来,劝说女主人在顾及生意的前提下,一定要注意小区内的公共卫生。
10时30分,王春燕开始检查建设集镇龙源路上一家网吧和两家电子游戏室的情况,并让网吧新换的业主重新登记了姓名。
10时40分,王春燕走到一家服装企业门口笑着对笔者说:“我们进去看看吧,他们‘亡羊还未补牢’呢。”原来这家服装公司前段时间放在仓库的面料被盗,接到报案后,王春燕曾让这家公司的经理及时将仓库窗户的防盗栅栏装上,但这名经理却一直未与他联系。对案子放不下心的王春燕决定直接去仓库看看。
11时05分,王春燕来到辖区内建设光明旅馆,检查了住宿登记情况。旅馆老板一见王春燕来了,马上向他反映了一个情况。“王警官,前几天有个住店的人装着钱的短裤不见了,有一个也在店内居住的小伙子随后也不见了,后来在他那里找到了短裤,但钱已没了。”“哪个是他住宿登记的身份证号,我记一下。”“这些住宿登记的信息很重要,像这次的事情,根据这个小伙子住店登记的信息,我们就可以根据信息展开调查,对破案很有用。” 王春燕对笔者说。
11时20分,王春燕来到小旅馆南侧的一住户家中,督促其早点给家养的狗打疫苗。
11时40分,在回警务区的路上,王春燕看到路边菜市场旁一胡同内躺着一名光膀子的男子,他赶快上前探查,但无论他怎样摇晃对方,这名男子也睁不开眼,浑身散发出很大的酒味。无奈之下,王春燕只好翻出其手机,试着拨打上面的号码,没想到电话刚一接通,就传来一名女子张口大骂的声音:“你就喝死吧,不用回来了。”哭笑不得的王春燕与对方沟通了半天才弄明白,原来这名女子是醉酒男子的妻子,对丈夫经常喝醉很是不满。见对方不愿来接,他只好扶着这名男子往所里走,没想到这名男子被风一吹清醒了不少,竟然转身要回家。王春燕怕他出事,便一直将他送到了家门口。
中午吃饭时,王春燕不断接到居民反映情况的电话,忙得他不时放下筷子在笔记本上记个不停。
13时30分,王春燕再次来到自己的管片内工作,一路上仍像上午一样不断有居民热情地向他打招呼,看得出这里的居民与他很熟悉。
14时50分,王春燕来到秀洲区十佳企业——建设龙源公司,一进厂,他就带记者直奔公司保卫科。在办公室,他向保卫科科长询问了近期厂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情况以及民警到厂里的办证情况。
15时10分,王春燕从厂里出来向南走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两名男子正在大声争吵。王春燕急忙上前喝止了双方。见到身穿警服的王春燕,这两名男子马上老实了不少。经了解,这两人原来是因为走路不小心碰了一下,就争执了起来。王春燕给双方调解后,看着他们分头走了以后才放心地离开。
15时50分,王春燕一拍头说:“我差点忘了件大事。”随后,他来到建设小学内,检查了这里的消防设施,并向老师讲述了一些消防知识。一名老师说:“王春燕对我们小学的消防安全问题很重视,经常来这里看看。”
眼看一天就要过去了,但王春燕还在不断地走访群众,收集信息。王春燕说:“我们建设警务区一共3名民警,管辖的区域是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常住人口加上暂住人口有4万余人,大家的工作压力不轻。现在全国公安系统在搞‘三基’建设,而我们片警本身干的就是基础工作,就是要把社区防控工作做好,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服务,让老百姓满意。虽然工作累了些、平凡了些,但看到自己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后,老百姓露出了笑脸;看到自己平常认真收集的信息对破案能起到作用,我就觉得累点也值,自身的价值得到了体现。”
N特约记者 罗光强
通 讯 员 蒋丽霞
海宁周王庙派出所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一颗真诚的爱心、服务的热心和工作的细心赢得群众满意。
古稀老人晕倒路边
民警和风细雨相助
7月28日,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老人倒在烈日下已近4个小时。值班民警小蒋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老人已被搀扶到路边的树阴下,嘴唇干裂,浑身无力,瘫倒在地,老人身上的单衣已被汗水浸透,散发着浓浓的汗味。民警让周围群众倒来一杯水,慢慢地扶起老人,小心地给老人喂水,待老人稍有苏醒后,认真询问老人的姓名和住址,并将老人抬上警车,送回了家。到了老人家后,得知老人的儿子身患骨癌一直卧病在床,儿媳患有糖尿病,行动不便,老人的生活一直无人照顾。民警放心不下,将老人抬上床后,又为老人倒开水,还为老人擦了脸,细心地服侍着老人,走时还不忘关照老人的儿媳:“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打110,民警会来帮助你们的。”
一对“鸳鸯”成冤家
老沈上门当“红娘”
7月初的一天,民警老沈再次到周王庙镇某村拜访张某、李某夫妻二人。尽管张某手臂还没恢复,但妻子李某体贴入微、细心照顾,一家人和和睦睦,羡煞旁人。
而在一个月前,这个小家庭还吵闹不断。张某是上门女婿,与李某父母住在一起。因经济上的问题,两人多次吵架,一直在闹离婚。6月1日,张某夫妻俩再度吵架,进而动起手来。打斗过程中,张某一拳打在了门玻璃上,大动脉划破,血流如注。后经及时抢救,住院七天,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眼看伤心的人,破碎的家庭,一切已无法挽回。
责任区民警老沈心里有数,这夫妻俩虽然出手重,但心里是想和好的。不过一吵架,就止不住地什么气话都往外说,因而矛盾越来越深,才有了后来流血的一幕。为此,老沈多次上门,竭尽全力挽回这个几近破碎的家庭。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次调解,夫妻俩终于冰释前嫌,和好如初了。张某笑称,“老沈,你就像是我们夫妻俩的第二个红娘,要不是你,我们恐怕永远也没有机会知道对方有多少关心自己。”
一个由警车护送的生命
7月11日晚11时左右,暂住在周王庙镇亭子桥的丽水籍打工者黄某突发心脏病。当时天色已晚,周围的人家早已闭门熄灯,想找个帮忙的人也没有,想找辆出租车更是不可能,叫120从海宁赶来也要半个多小时,时间恐怕也来不及。怎么办?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看着妻子在床上痛苦地呻吟,黄某的丈夫想到了“有困难找警察”,想到了110。于是,电话接通了。派出所值班民警小徐不由分说,立即跳上警车。仅3分钟的工夫就到了亭子桥18号楼下。小徐跳下车飞奔到楼上,与黄某的丈夫一起,将病人抬上了警车,直奔周王庙卫生院。据医生说:幸亏及时送到医院,如果病人再晚来一步就有生命危险。苏醒后的黄某感激地对民警说:“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你们总是第一个来帮我们。”
N记者 方定成 通讯员 许 琦
南湖警方经过近一年的艰苦侦查,侦破了程某等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参与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公司“仙健”牌系列保健品,经营数额达140余万元的非法传销案件。10月10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对犯有非法经营罪的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同案犯羊某被处罚金8万元,并没收两人的全部非法所得。
诱人的推销广告
你想发财吗?只要你买本公司价值660 元的1单产品,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1个序号,每个序号中卖出2单产品获赠产品1份,亦可折价370元返利,返利以4次为限;一次性购买公司产品30单(30单合计19800元)即成为“二级加盟店”,取得推荐他人成为“二级加盟店”的资格,并可依据“卖二赠一”活动获取产品或返利。 每推荐3个“二级加盟店”即取得“一级加盟店”资格,可获取一次性3000元奖励,并通过下属“二级加盟店”新增营业额获取每单20元的批发利润,及再下一层次的“二级加盟店”新增营业额获取每单12元的人销利润。
这是去年3月,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口头流传到我市的既复杂又诱人的广告。
“我们的钱都打了水漂”
去年上半年,受害人陆续到南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反映本市的程某和羊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由于大多数人都是程某和羊某的亲朋好友,又看到传销获利丰厚,赚钱心切的他们纷纷将资金投入到传销活动。刚开始时,他们尝到了甜头。
为了赚更多的钱,他们加大了“投资”,结果所投入的资金一去不回,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大部分都被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传销顶端人员所占有和挥霍。一位受害人懊悔地说:“我以为通过传销真的能赚大钱,便将家里5万多元钞票全都投进去了,结果只拿回3000多元,其余的钱都泡汤了!”
艰苦侦查水落石出
去年6月,南湖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立案侦查工作。由于该案涉及人员众多,分别分布在安徽、湖州、杭州以及嘉兴各地,并且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心存顾虑,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与困难。侦查员经过一年的艰苦工作,辗转多地,终于查清了事实。
去年3月初,程某从他人口中得知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展一项以投资购买产品取得资格,并通过发展人员获取利益的非法传销活动。当程某得知参加这样的传销活动能在短期内发财致富时,毫不犹豫地参加了这家公司的传销活动,并取得推荐发展他人的资格。
程某为了尽快获取钱财,去年3月至4月,出资19800元购买了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产品,取得推荐发展资格,之后到嘉兴、湖州、杭州等地推荐发展人员积极从事此项非法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发展参与传销人数达50余人,非法经营数额达140余万多元,非法获利15万余元。
已经退休的羊某曾是我市某公司的领导,在程某的积极推荐下,羊某也成了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传销员,并同样取得推荐发展资格。羊某用同样的手段滚雪球一般发展传销对象,并先后发展了传销人员20多人,并将发展人员款项及资料交由程某转交上层传销人员。羊某从中获取非法利润近5万元。
空壳公司制造传销骗局
南湖警方通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发现本起传销骗局的制造者是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为有名无实的空壳公司。该公司所印制的精美宣传广告具有煽动性内容,同时在公司设立的互联网网页中给自己加封子虚乌有光环,在全国各地范围内以传销形式非法揽钱,上当受骗者不计其数。该公司的有关责任人现因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正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处。
警方提醒 :传销本身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传销组织人员往往打着“新经济”、“直销”、“营销”等口号,以传人头、传商品、“加盟店”、“互联网基金”、“新营销”、“促销”等形式,蒙骗广大群众,危害经济秩序的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第444号令更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了传销活动的非法性。公安机关提醒:参与传销的人员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其中情节严重的参与者更会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