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未经我同意,把我和她聊天记录发微信朋友圈,这算不算侵权行为?
- 2、聊天记录被对方公开算违法吗
- 3、未经对方允许擅自将自己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公开的行为构成侵权吗?
- 4、把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发到网上 违法么?
- 5、如果我跟某个人的聊天记录被对方拿去发给了另一个人,构成犯罪吗?
- 6、未经人同意发别人的聊天记录到朋友圈是属于侵犯了隐私权吗?
未经我同意,把我和她聊天记录发微信朋友圈,这算不算侵权行为?
公开你的聊天记录到网络上是可能侵犯到你的私隐权,具体需要看看聊天记录的内容是否涉及你的个人隐私。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聊天记录被对方公开算违法吗
算。
对于聊天记录被对方公开的情形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如果公开聊天记录的情形,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开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用户的私生活,对个人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扩展资料:
网络社交注意事项:
在网络社交中,一些不经意的行为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5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0.5%的受访者称会注意网络社交礼仪。
92.9%的受访者遇到过让自己不舒服的网络社交行为,受访者认为最不礼貌的网络社交行为是擅自公开私人聊天记录或将其发给第三人(67.5%)。57.2%的受访者认为在网络社交中应尊重对方的隐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擅自公开聊天记录被指为最不礼貌网络社交行为
未经对方允许擅自将自己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公开的行为构成侵权吗?
你好,属于侵权行为!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泄露和公开、随意刺探。与他人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先不特定的第三人公开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否者,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还可以依法要求传播者承担侵权责任。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在涉诉纠纷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于证明相关事实的聊天记录是允许的,不涉及隐私权侵权。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把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发到网上 违法么?
把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发到网上是否侵犯隐私,这要看该微信聊天内容是否涉及隐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截图转发彼此秘密的聊天记录,擅自披露当事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会让当事人难堪,损害其社会形象,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处理他人私密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明确授权外,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
具体判断标准:
是否构成侵权,首先要看其聊天内容是否属于与大众无关的私人事务。其次要看公开者的主观心态,其对公开行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态或者具有重大的过失。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该公开行为就会存在侵犯隐私权的嫌疑。
但仅仅具备上述的侵权要素,尚不足以认定侵权。由于一般是使用网名聊天,故其是否构成对聊天者本人的侵权,还要看是否有部分受众知晓聊天网名与实际用户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没有的话,要认定其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有困难的。
如果我跟某个人的聊天记录被对方拿去发给了另一个人,构成犯罪吗?
这个需要看情节的严重性。如果聊天记录中有个人隐私的话并且不经本人同意就发给别人如果造成了重大影响的话是属于侵犯隐私权。
法律分析
隐私权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经人同意发别人的聊天记录到朋友圈是属于侵犯了隐私权吗?
未经本人同意发别人的聊天记录到朋友圈,当然是属于群发的隐私权的。因为别人的聊天有很多话都是不能给别人知道,这当然属于个人的隐私,如果你未经别人同意,就发到朋友圈。这样行为当然是侵犯了隐私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