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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怎么提取出来
一、没有删除的话,你可以直接看到的。
二、如果你删除了,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找到:
1、查看语音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的备份和提取无需root,这些内容都备份在SD卡上。
提取的方法:将手机通过USB连接电脑。打开SD卡所在文件夹,找到:/sdcard/Tencent/MicroMsg/。打开对应的备份文件夹,正常都是一堆数字和字母组成文件名的文件夹,进入后,找到“voice”文件夹,文件家里的arm格式文档就是所有的聊天语音记录。只要把这些文件存下来,则语音聊天记录给备份下来。只要用暴风影音打开。
2、查看文本聊天记录:导出文本聊天记录就需要把手机进行root,只有在root后才能进行文本聊天记录的。
具体的方法:首先先把手机进行root,root完成后,打开\data\data\com.tencent.mm\MicriMsg 文件夹,里面会有一个以很长一串数字或者一些字母组成命名的文件夹(也可能有多个。不同的文件夹名代表不同的QQ,如果你用不同的QQ登陆过微信,每个QQ会产生一个新乱码文件夹,保险起见,可以都备份上)把此文件夹备份出来,文件夹里还有个systemInfo.cfg文件可以不用备份。然后进入找到MicroMsg.db文件,就是它了,这就是存储好友号码、昵称、聊天记录的数据库文件。想备份,简单,直接复制了就得!想要打开和导出为文本什么的,下载个SQLite相关软件就能做到了。
三、如果你手机里文件全部清理了,那就找不到了。
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正确方法
一. 微信聊天记录要想作为证据使用,首先要确定聊天内容的真实性。网络聊天是虚拟的,因此必须要证明聊天记录中的主体就是诉讼中的当事人本人。如果微信号绑定了手机,并且该手机是实名认证的,手机机主的姓名又与诉讼中的当事人姓名一致的话,就能够证明该微信用户的身份,进而证明聊天记录真实与否。
二. 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内容具备完整性,并且无删减改动,删除或者截取的部分聊天记录因为不具备完整性,不能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也不能完整地表达真正的事实,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三. 聊天记录的内容要具备合法性。即微信聊天内容不能是违法法律规定获取的内容,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不存在欺骗或者胁迫内容,应当是当事人正常交往中表达的内容,具备普通证据”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四. 如果提供的聊天记录的微信号不是实名认证的,还要提供其他证明来证明该微信号就是当事人本人的微信,如果有其本人微信头像或者提供了证人证言加以佐证,能够证明该微信主体的该聊天记录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五. 微信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必须具有关联性。提供的聊天记录或者语音图片必须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不具备关联性,虽然证明是当事人本人的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微信聊天作为一种社交方式,具有删除,撤回等功能,存在删减的可能性,因此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应当充分审查其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微信也存在非实名认证,以及被他人盗用的可能性,因此,在诉讼活动中应当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客观公正的判断认定微信聊天记录这一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法院可以要求腾讯调取你的微信聊天记录么
法院可以要求腾讯调取微信聊天记录。
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媒工具,它整合了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博客、QQ聊天工具、网上购物、网络支付平台等功能。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扩展资料:
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此条件关涉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由于缺乏明确的认证规则和专门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部分公证、鉴定存在瑕疵缺漏,这些都增加了法院对电子证据认证的难度。因此,建立专门的电子数据证据鉴定机构并明确其认证规则,是目前“微信”证据发展的必然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法官说法:微信记录,打官司时能当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