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常熟一男教师出轨女同事,女友将其聊天记录发至班级群,校方对此有何回应?
- 2、离婚后可以公布对方出轨的短信聊天记录给大家看吗?属于犯法吗
- 3、私自把老公出轨的聊天记录发到网上属于违法吗?
- 4、把小三的照片和她与我老公的聊天记录公布网上犯法吗?
常熟一男教师出轨女同事,女友将其聊天记录发至班级群,校方对此有何回应?
常熟一男教师出轨女同事,女友将其聊天记录发至班级群,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位老师一瞬间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随着舆论的不断发酵,该男教师所在的学校也对此做出了回应,表示会调查此事,但是这是老师的私事,学校方面不会过多的介入,但是希望老师要在道德内行事,不要做违背道德的事情。
从学校方面的回应来看,学校方面显然觉得这是老师的私事,理应当由老师自己解决!学校方面觉得如果说老师的私事不影响教学,学校方面可能无权过问!常言道:“不爱请不要伤害”,而这位前女友大有要将其前男友的前程毁掉的念头!可能这就是因爱生恨吧!据悉,这个女生陪伴这位老师五年,从大学期间两个人就恋爱了,这个女生陪着这个老师度过了在出租屋没有暖气的日子!然而,五年过去了,就在女生做着要嫁给自己初恋的美梦时,她的初恋出轨了,还是他的同事!这位女生由爱生恨,其实也可以理解!
放手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不爱了就放手!不必闹到一发不可收拾!不必去毁掉他人!相爱的两个人,因为不爱了就撕破脸,真的好吗?网友表示男老师出轨的确不应该!但是出轨的背后可能是该男老师觉得和前女友在一起已经不开心,已经没有激情!总而言之不爱了!就应该放手!撕破脸能改变两人的结局吗?显而易见不能!
伤心
女生不怕陪着恋人吃苦,最怕的应该就是伤心吧!女生陪伴着男生越来越好!而男生变好了转眼就踢开陪伴五年的女生,这个男生属实“渣”。那么,这个老师出轨的女老师,真的不怕将来被渣吗?
常熟一男教师出轨女同事,女友将其聊天记录发至班级群,不爱了就毁掉,让人唏嘘不已!
离婚后可以公布对方出轨的短信聊天记录给大家看吗?属于犯法吗
不可以,这是个人隐私,不能公干,否则,对对方造成伤害是要依法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祝你好运!
私自把老公出轨的聊天记录发到网上属于违法吗?
这个不太清楚,应该是违法行为,老公的一些记录也是属于个人隐私,即使夫妻之间应该尊重隐私,不然彼此没有空间和自由,很容易产品矛盾,如果你们打官司的时候,可以提供,不违法
把小三的照片和她与我老公的聊天记录公布网上犯法吗?
曝光小三的照片是违法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是在公共场所偷拍他人,并未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对方肖像,则既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也不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偷拍他人住所内的情况,如偷拍他人换衣服,上卫生间等类似情形的,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对方报警后,警方会追究偷拍他人隐私违法行为人相应的违法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