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嫖娼没被抓现行,事后还可能被抓吗
- 2、微信捞瓶子玩过吧?为啥里面那么多女的饥渴?
- 3、有人出两千让我跟他做一次,是微信上的人'我要去吗?
- 4、警察用女嫖妓的微信加我聊天我没见过她不认识她我没见过面把话说出来了会怎么?
- 5、跟小姐聊天记录被派出所发现能被定罪吗
嫖娼没被抓现行,事后还可能被抓吗
当然有可能,例如你的身份证遗漏在了嫖娼现场,被公安机关找到了,后果如何你就知道了。根据你的补充的内容,嫖娼是不违法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最多罚款给你。警方不会为了这点钱去专门捉你的,除非嫖娼那出现命案等大案需要顺藤摸瓜,否则可以说你是安全的了。
传统观点认为,妓女是一个接受男人金钱而给予男人性满足的女人。其典型代表是《20世纪韦氏字典》中卖淫的定义为,卖淫即——卖淫者,名词,为钱财从事(和许多男人)性交活动的妇女;娼妓,妓女。
显然这个定义将男妓排除在外。这是不合乎实际大家都知道在任何国家的每个朝代包括现 在,面首、男妓、妓男、舞男都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这也是自由主义作家批评、反对和试图修改的主要部分。然而,人民普遍关心的(特别是在我们中国)或者说担心的依然是妓女的问题,的确同妓女相比无论是从数量还是危害影响上来说妓男还是不能和其相提并论。
微信捞瓶子玩过吧?为啥里面那么多女的饥渴?
网络,本身由于其虚拟性,隐蔽性,满足了很多人的阴暗心理,而男人的色心又给了这些人利用的机会,你根本不会知道你捞的瓶子是女人还是男人丢的,一些人也许是恶作剧,一些人是骗子要骗钱,一些人也许本来就是妓女想拉客,那么你仔细想想,饥渴的还会占几成?你要真信这些,离被骗就不远了。
有人出两千让我跟他做一次,是微信上的人'我要去吗?
肯定不能去啦,现在这个社会骗财骗色的人太多了,你就不怕他把你骗了之后再把你给卖了?两千块钱用正当行业很容易赚的,不要为了这点小钱而让自己走上一条不归路,这样太不值得!
警察用女嫖妓的微信加我聊天我没见过她不认识她我没见过面把话说出来了会怎么?
如果发现对方用其他人的微信加我,和我聊天,但又没见过她不认识她,她自己却把话说出来。别说她是警察,就是普通人也应该从微信立马拉黑。这种人不诚实,警察更是罪加一等。
跟小姐聊天记录被派出所发现能被定罪吗
不能定罪的。一般情况下,警察不会通过微信转账记录抓嫖的。单凭转账记录是不能确定嫖娼的事实的,除非转账凭证上注明了转账用途。转账记录仅能佐证你的行为,具体还是要靠其他证据,比如双方口供等能否吻合等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在抓获嫖娼时,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之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网络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网络聊天记录是视听资料的一部分,可以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数据等,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而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一般的嫖娼行为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