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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志愿者能否查验过往人员的身份信息
对于采取了封闭管理限制出入的乡村,社区,外来人员应当服从管理协助进行测体温,登记,核对信息工作。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对于这期间获取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能随意泄露。二是执法方式要文明,在说明政府决定的同时提请对方予以配合,若是存在冲突应及时报告当地基层公安局协调处置,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冲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疫情期间我们应该怎么做?
1、尽量少外出
作为普通百姓,我们不是一线的救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宅在家。不要小看“宅”这个行为,因为病毒的隔离期较长,是否染上难以被发现。
但是一旦染上了,如果外出使他人受到传染,那么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不传谣、不信谣
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在大灾大难的面前,每个人的心理都比较脆弱,大家都是人心惶惶的,因此就会给一些不法份子得到可乘之机,理由百姓的这种心理进行犯罪活动。
如“已经死多少人了?”、“领导跑路了”、“口罩卖没了”等等。这些没有进行科学的论证,唯一的作用就是使社会变得更加的混乱,因此我能能做的就是不传谣,不信谣。
3、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有国才有家,若干的个体组成了一个集体,而当集体受到困难时,我们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给集体,这样才能给我们的社会更多的帮助。
4、拒绝哄抬物价
由于疫情的的影响,是我国的经济有所波动。一些相应的物品也发生了短缺,这就导致了一些物品进行提高价格来宏观调控。
5、相信国家、相信党、相信政府
疫情使我们足不出户,打乱了我们所有的规划,每个人在不同的程度上遭受了损失,然而天灾人祸难以避免,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只能相信国家、相信党、相信政府,共同战胜疫情!
社区书记冒领补偿金?志愿者补偿金发放有什么程序?
根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社区书记因自身在疫情期间“花了老多钱”后没有补助或报销,想要通过冒领的方式“拿”回来。网友所爆料的“不知情”可以从对话中得到证实。他们谈到了农行卡的问题,经询问得知不能用别的卡,最后这位爆料人拍摄了农行卡的照片给社区书记。
涉事社区书记称不回应此事,已报警处理。当地派出所民警也称,想了解此事,需走程序。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还未有进展。事件经过并不明晰,聊天记录也不连贯,具体发生了什么,也只有当事人知道。可以看出这位爆料人刚开始并没有拒绝,但他现在的态度也很明确,委托了国内的亲属帮忙解决此事,表示调查清楚后会把补偿金上交给政府。社区书记早前上报虚假志愿者名单,7月份索要银行卡意图冒领补偿金。爆料人10月份收到打款,12月份向当地纪委举报。
爆料人的做法是明智的,如果他不揭发此事,最终被别人举报上去,他也得承担为社区书记掩护的责任。这样有损名誉、犯法的事情,他放弃了是正确的选择。也正是因为有他这样的人存在,才会让社区书记极力掩藏的“冒领”公之于众,不能如社区书记所愿。不排除他是“钓鱼执法”的目的,先假意答应,后收集证据举报。希望这件事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大力打击这类贪污腐败事件。
社区书记的想法就是错误的,如果她拿了不该拿的,就应该得到法律的惩处。国家两部门发布了针对疫情期间志愿者等人员补助的《通知》,要求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适当发放补助。据已有的新闻报道来看,各地已发放补助的标准不一,大部分志愿者是没有补助金的。有群众询问了补助金的事,在政务平台上得到的回复是,自愿前去的是没有的,被招募要求的是有的。
给志愿者发放补助金的程序大致是,先由基层领导上报参与志愿工作的人员名单等个人信息,然后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统筹发放,最后志愿者收到打款。具体的流程不得而知,只知道大致是这几个步骤。这个补贴一般都是很少的,基本就是交通补贴+饭补。在补助金的发放上,有些地方确实存在着“一刀切”的现象,不论劳动强度、危险程度,都是一个标准;而有的还采取同样的工作岗位有的人给予补偿金,有的人则没有,存在着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
本就是一个从献爱心的角度出发的事情,因为补助金发生了不少争论的情况,有点本末倒置了。希望各地能本着公平公正的事实行事,不要寒了志愿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