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男挑衅乘警,他说的什么话?
他说“搁十年前就把你崩了”。因他的高铁霸座行为和他的嚣张被拘留,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关于在高铁霸座的行为,你怎么看?
我觉得高铁霸座的行为真的是很不好,完全就是没素质的行为。
再现女子高铁霸座,且霸座后辱骂被占位男子,为何霸座者敢如此嚣张?
因为对于高铁霸座这种行为的惩罚力度太轻了,所以一直有人出来霸座。
高铁座霸男子回应说了什么?
男生听你的哭诉,说明他是一个很有同情心的人,他听了心里也不好受,说明他不光同情你,也喜欢你的了。
男子高铁霸座还打人,他为何如此嚣张?
因为这个人非常没有法律和道德意识,所以才会这么明目张胆。
成都女乘客曝男子霸占高铁商务座还态度蛮横,你如何评价此男子的行为?
我觉得这个男子的行为非常不正确,这种行为是非常不文明的,影响了其他人的正常出行,导致当时的秩序非常混乱,非常缺德,特别缺乏道德素质。
高铁“霸座”事件违法吗?
高铁霸座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高铁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文明素质。对乘车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不仅关系到交通出行秩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水准的提升
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到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列车长劝说男乘客的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该男乘客的做法遭到网友的批评(8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对号入座是乘坐高铁等交通工具的基本规则,这既可保障购票乘客的应有权益,也有利于维护交通出行秩序。乘客可以自行协调调换座位,不过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在这一事件中,男乘客先是抢占了女乘客的座位,在女乘客明确表示不愿调换座位时,仍拒绝让出座位。这一奇葩行为,让众人大跌眼镜。
不过,与“霸座”行为相比,高铁工作人员对于“霸座”者的束手无策更值得关注和反思。在女乘客找到乘务员反映后,先是列车长出面和男乘客进行沟通,然后又找来乘警进行劝说,却始终无果。最终,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就座,直到终点也没能回到自己的座位。
霸占他人座位固然是不对的,但由于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对号入座没有具体处罚措施,高铁工作人员只能以劝导为主,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尽管男乘客的做法遭到其他乘客的指责,相关视频发到网上后也引来网友批评,但单纯的舆论谴责,并不能让当事人产生羞愧感,从而自觉约束行为。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霸座”虽然可气,但也没什么大不了。同一车厢的座位并无区别,坐在哪里都一样,当事女乘客大可不必和男乘客较真,自己坐到男乘客的座位就是了。其实,与“霸座”较真看似小题大做,实则是在抵制不文明行为。这名女乘客不仅是在维护自己的乘车权益,也是在捍卫出行规则。铁路进入高铁时代,公众的规则意识也应与时俱进。维护公共交通出行规则,显然不能靠女乘客一个人战斗。
去年1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将“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七种失信行为,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法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有前述七种失信行为的行为责任人将在一定时间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以黑名单的形式治理旅客失信行为是一个好办法。不过,从现实操作看,黑名单管理制度尚有待完善的地方。
去年5月,一则老人在高铁上乱扔瓜子皮被阻,怒将瓜子分撒整节车厢,并怒斥清洁工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网友看完后纷纷替清洁员打抱不平,很多人更是要求将这位老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再乘坐高铁动车。
不过,对照相关规定,这位老人的做法虽然涉嫌扰乱运输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却并未危及铁路安全,很难将其列为失信行为。同样,高铁“霸座”也不符合现行的旅客黑名单标准。
高铁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文明素质。对乘车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不仅关系到交通出行秩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水准的提升。有关部门不妨认真总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试行办法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将“霸座”“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纳入黑名单范畴,倒逼失信者对于规则产生敬畏。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法制日报:高铁“霸座”不妨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