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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优化营商环境的掣肘难题(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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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正酝酿出台新一轮激发民间投资举措吗?

民间投资增速在6月达到高点后已连续两个月回落。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和民营企业表示,目前民间投资意愿普遍较低,四季度民间投资增速料继续放缓。他们认为,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多项政策对促进民间投资起到积极作用,但有些政策尚未细化,一些“隐形障碍”仍然存在,民间投资面临掣肘。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研究制订系列方案,在降低民间融资困难和风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提高PPP项目落地成效等方面酝酿出台具体措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增速料继续趋缓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民间投资在经历短暂回升后再次出现回落,8月当月民间投资增速降至3%,连续两个月回落。

“‘价升量缩’,基础不牢,是民间投资增速在短暂回升后继续回落的原因。”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经济增速出现趋稳态势,加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PPI增速出现由负转正走势,促使民间投资增速见底回升。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轮经济回升过程中,需求虽有回暖,但工业品销量几乎没有增加,工业品价格却飙升很快。这是由于在供给侧改革约束下,量的弹性让渡于价的弹性。也就是说,由于政策对工业生产形成限制,产量并未随着需求转暖而上升,供给不足导致供需缺口扩大,表现为价升量缩。

投资意愿低是导致民间投资回落的另一原因。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目前国内经济增长平稳,海外需求恢复,但民营企业对这种向好趋势能否持续没有太大把握,因此,投资相对谨慎,投资意愿不高。

李迅雷认为,投资意愿低是需求不足所致。“需求分两个方面:融资方面,即市场配置资源与政策供给资源之间存在偏差;消费方面,即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导致社会普通消费需求不足和奢华消费比重过高问题。现在要解决这两方面问题,只有通过加快各个层面的改革步伐才行。”李迅雷说,基于上述分析,可以预判,未来民间投资增速将继续趋缓。不过,近期央行出台的定向降准政策和大力推行的普惠金融,将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条件,对民间投资缓中趋稳有一定作用。

另外,章俊表示,前期融资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民营企业在融资等老问题上没有感受到明显改善,也造成民间投资增速回落。

老问题仍存

去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促进民间投资。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一些民营企业表示,这些政策对提升企业投资信心和意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制约民间投资的一些瓶颈仍然存在。

“融资依旧难。”湖北一家民营冶金材料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由于企业规模小,除了用自己的私人房产抵押贷款外,没有其他融资渠道。虽说政策出台较多,但银行贷款门槛对企业来说仍然过高,资金基本贷不到,投资自然减少。

除融资难、融资贵外,民间投资依旧面临一些老问题。6月至8月,国家行政学院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

评估报告显示,制约民间投资的“隐性障碍”仍然存在。民营企业在进入电力、军工等领域时要求具备较高的业绩经历和资质许可;在申请办学、办医时对教师数和医师数的要求有互为前置之嫌。另外,企业运营成本仍然偏高,土地成本、人工成本持续上涨,各种评估、评价、检验、检疫、检测等名目繁多,收费偏高。物流总费用占比过高,交通罚款不够规范。此外,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政策过于原则、不易落地;有些地方落实中央政策缺乏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有些优惠政策手续繁琐、办理效率低。

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堂表示,政府在减少市场准入的“隐性障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策可操作性等方面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细化措施将出台

“虽然民间投资增速回落对实现2017年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影响不大,但如果2018年民间投资增速继续回落,则稳增长压力肯定会增加。”李迅雷说。

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破解融资难题、为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等10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方针和政策要求。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日前透露,国家发改委将对照《指导意见》加强督导检查,并组织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理核查和政务失信专项治理两个专项行动。此外,发改委将狠抓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及国家行政学院开展的第三方评估落实工作,抓紧研究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并加快整改进度。

据记者了解,目前发改委等部门已经开始研究制订系列方案,细化激发民间投资各项具体措施,相关政策会陆续出台。

业内人士透露,一些政策措施或采纳国家行政学院第三方评估报告建议。例如,在降低民间融资困难和风险方面,地方政府可能会出面成立民营企业投资基金和政府性基金,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在提高PPP项目落地成效方面,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于社会资本兴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和养老机构,给予与公办机构同等的支持等。

重磅!国务院公布六大新政,都有哪些“干货”?

国务院7月15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公布六大新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从这份《实施意见》中,共有六大政策。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根据这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相关落实情况年底前报国务院。有关改革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抓紧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虽然今年因为疫情关系影响,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但也随着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把控,我国经济工作也逐渐复苏。这份《意见》也对我国2020下半年的经济工作进行了宏观地布局。

以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这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一)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抓紧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自然资源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四)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研究对诊所设置、诊所执业实行备案管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对于海事劳工证书,推动由政府部门直接受理申请、开展检查和签发,不再要求企业为此接受船检机构检查,且不收取企业办证费用。通过在线审批等方式简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将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升机动车流通透明度。督促地方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地设置的不合理规定,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2020年底前优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车型目录发布程序,实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次申报、一并审查、一批发布”,企业依据产品公告即可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放宽对连锁便利店制售食品在食品处理区面积等方面的审批要求,探索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合理制定并公布商户牌匾、照明设施等标准。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向小微商户收取的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和条码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手续费,严禁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前提下,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七)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企业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企业进行“概要申报”且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即允许企业将货物提离。在符合条件的监管作业场所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推行查验作业全程监控和留痕,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减轻企业负担。严禁口岸为压缩通关时间简单采取单日限流、控制报关等不合理措施。(海关总署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实现港口、船代、理货等收费标准线上公开、在线查询。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涉及的监管证件原则上都应通过“单一窗口”一口受理,由相关部门在后台分别办理并实施监管,推动实现企业在线缴费、自主打印证件。(海关总署牵头,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相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授权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十)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改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便利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减轻求职者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失业保险申领程序。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保障安全卫生、不损害公共利益等条件下,坚持放管结合,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统一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标准,推动实现封闭场地测试结果全国通用互认,督促封闭场地向社会公开测试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简化测试通知书申领及异地换发手续,对测试通知书到期但车辆状态未改变的无需重复测试、直接延长期限。降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申请条件,压减资质延续和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等供给。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鼓励地方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等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在条件成熟的特定路段及有需求的机场、港口、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推动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四)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强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税务总局牵头,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提高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数据更新频率,提升系统智能检索功能,推动实现商标图形在线自动比对。进一步压缩商标异议、驳回复审的审查审理周期,及时反馈审查审理结果。2020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七)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对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或撤销。(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十八)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建立对重大政策开展事前、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政策更加科学精准、务实管用。(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十九)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各地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县级政府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湛江对标北上广深杭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

2月24日,湛江市召开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全市性会议,专题部署“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自选动作”,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突破口,通过“比状态、赛激情、看担当、评实效”,推动政治思想、服务意识、机关作风和发展环境各方面实现整体提升,以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推动湛江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

近年来,中央赋予湛江“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与海南相向而行”的时代考卷;省委、省政府赋予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使命担当,要求湛江尽快在沿海经济带西翼率先发展起来,并出台政策给予大力支持,湛江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和战略窗口期。

时不待我,感恩奋进。湛江市把2021年定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成立“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以及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以“感恩奋进在状态、为民服务有激情、改进作风敢担当、优化环境出实效”为目标要求,聚焦整治重点,有效破解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

根据《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从今年2月开始到12月底,湛江市将对标最高最优最好,参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杭州等地做法,重点开展审批流程再造、简政放权、“信息孤岛”、诚信体系、司法执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招商引资、平安湛江等八个专项整治,补齐开办企业、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建筑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跨境贸易、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包容普惠创新等18个营商环境评价最核心的要素短板,落实70个目标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刻转变政府职能,确保2021年底湛江市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达到全省前列水平。

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打造优质高效政务环境

一座城市营商环境的好坏,与政务服务水平息息相关。湛江将以优化服务为突破口,推动政府职能大转变、干部作风大改进、服务效能大提升,全力打造阳光法治服务政府,做到每个部门都是营商窗口,人人都是湛江营商环境代言人。

特别是,对企业遇到的各类“急难热”问题,湛江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及时解决,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掀起新一轮“放管服”改革——能放则放、真减实放;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努力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而以往令企业、居民头疼的“审批慢”难题,也将在今年得到解决。湛江开展审批流程再造专项整治,深入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审批,并力争做到线下办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此外,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政务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

“劲头不足不行,作风不硬不行,效率不高不行,环境不好更加不行。”湛江市委书记郑人豪表示,“再好的政策、再好的机遇如果抓不住,错失了,必定追悔莫及,甚至成为湛江发展的罪人。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真正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自我革命,集中精力打一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本转变,为湛江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近几年来,湛江市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提升,使经济连年保持稳健增长,但对标中央、省的部署要求和先进发达地区营商环境水平,我们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正视差距,解放思想,把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只争朝夕,奋勇争先,营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湛江成为投资热土、创新高地和市民福地。”湛江市市长曾进泽说。

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

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如果说市场是“看不见的手”,政府则是“看得见的手”。优化营商环境,有赖于正确处理好这“两只手”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按照“非禁即入”和“非禁即准”原则,湛江继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全面梳理各领域准入事项,拓宽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消除各种阻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壁垒,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平等对待外来和本土企业,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湛江还将建立以招商引资为核心的制度、架构和工作模式,压紧压实各县(市、区)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推动各地聚焦产业园区招商,提升招商服务水平,为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切实整改实体经济项目引进难、落地见效难问题。与此同时,大力开展诚信体系专项整治,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带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经济发展激活“一池春水”。

净化投资环境“空气”

打造公开透明法治环境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湛江深谙“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找准关键环节,切实在完善法治上下功夫,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湛江将集中开展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反执法监管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履职责任和权力边界,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湛江还将扎实开展平安湛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社会矛盾风险、个人极端风险以及消防、交通、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常态打击整治机制。依法坚决惩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等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护好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提升对接国际规则“软硬件”

打造互利共赢开放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也是提高一个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唯有持续打基础强弱项补短板,才能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营造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纵观国内,北上广深杭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为湛江提供了借鉴,湛江将对标对表先进城市,加快补齐开办企业等18个营商环境评价最核心的要素短板,并推进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护体系,搭建对外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湛江综合保税区,加快推动湛江纳入广东自贸区扩区的片区;推进大通关建设,压缩“跨境贸易”时间和成本,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扩展。

此外,湛江还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深度融入“双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推动陆空联动、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加快拓展国际化联系网络,深化与东盟、欧盟、日韩、南太平洋等地区务实合作,聚力打造广东新的投资洼地与开放高地。

■亮点解读

跨越性变革

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湛江市紧紧围绕市场、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第三方参照世界银行《2020营商环境报告》、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及《2020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报告》评估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将优化营商环境18项指标细化为70项具体指标任务,在改革创新、优化服务、简政提效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打造湛江市营商环境升级版。其中,部分领域将出现跨越性的变革。

●线下办理开办企业,将“照、章、税、金、保”5个企业开办事项,整合各事项所需填报的表单,实现“一窗一表单”,并提供银行开户预约服务。2021年12月底前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0.5天办结。

●探索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推行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不超过8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竣工验收不超过3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30天。全面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将电水气外线工程审批纳入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对社会投资项目进一步划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用地清单成果运用、规划许可证核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精简办事程序,减免办事手续。

●推动用水用气外线工程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行并联审批,用水用气报装办理环节精简至2个,申请材料实现系统共享,无须用户提供额外材料。

●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不涉及外线工程的用水报装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涉及外线工程的7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不涉及外线工程的用气报装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装表通气,涉及外线工程的7个工作日装表通气。

●推行“一窗通办”,实现跨部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申请人仅需取一次号、提交一套资料,即可跨部门办理个人二手房交易、纳税和过户登记业务。全市所有县(市、区)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一窗联办,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精简至1个,办理时间减至1天。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达到2倍以上,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

●在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此后逐步扩大地区和纳税人范围,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开票体验,降低企业开票成本。同时,争取试点应用“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通用类发票。

●打通交易、开票、报销各环节的信息流通壁垒,为纳税人提供“零成本、零开发、零难度”用票体验,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缴纳税费时间压缩至100小时以内。

●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2.5个小时。

●推出司法数据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司法数据向全社会公开,民事商事平均审执时间压缩至200天以内。

●合并、简化工作流程,建立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简单破产案件,适当简化审理程序,在6个月内审结。

●提高劳动纠纷处置效率,推动争议调解机构服务范围向基层延伸,将现有劳动纠纷处置效率提升20%。

●建设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身份验证、预约、办理、送达等全流程在线服务功能,实现依申请事项可网办率95%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网上可预约率100%。

●建立健全政企互动机制,梳理与海南、广西等相邻省份地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优化系统对接,推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合同约定对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现对方根据政府文件规定提出用银行保函替代已交现金履约保证金,如何办

银保监会: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工保网

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决策,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部署,银保监会在《通知》中向银行保险机构提出工作要求: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企业依法需在投标、建设、交付等环节缴纳保证金。而一直以来,这些涉企保证金多以现金形式缴纳,滞留的资金构成了企业的负担,复杂的手续也成为改善营商环境的掣肘。

从行政法规到中央文件再到部门规章,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渐成燎原之势。其作为为企业减负担、添便利的创新良器,将成为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

1、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首先能够为企业减轻负担。以浙江省为例,在2019年至2020年4月间,全省(不含宁波)运用保险机制累计释放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250亿元,减负金额达6亿元。

不同于以现金全额缴纳保证金,企业仅需缴纳保费即可实现投保,省去了现金被长期无息占压造成的经营成本。在工程建设领域,保险、保函的费率一般在千分位与百分位间(如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的投标保函系统费率为工程保证金的0.5%),能够大大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投保保险保函、担保保函还能够释放银行授信,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减免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规范信贷融资收费的有关规定,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银行保险机构亦可在此前提下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费率,一方面能够节约守信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将提高企业失信成本、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并营造更好营商环境。

2、推进企业经营便利化

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其次能够为企业提供便利。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以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工程保证金,已被证明是便利建筑企业经营的有效措施。

不同于缴纳现金,企业可自行选择保函形式、金融机构进行认缴,如在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暂未获批银行授信的情况下选择保险保单,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得到释放;亦可实时查询保函的办理进度和有效状态,企业的跑办成本实现了最小化。与此同时,行政主管部门在收缴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时,只需审核保单、保函即可完成保证事项,缩减了现金保证金的收缴、保存、返还等环节,也提升了企业的交易效率。

银行保险机构还可在此基础上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通过推出电子保函系统,方便企业7*24小时投保、在线或离线验证保函真伪;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出函,加速自“最多跑一次”至“一次都不跑”的转变。

3、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

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还能够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利于政府简政放权、改善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改革。

保证金作为保证企业履行义务的制度,历来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抓手。而以保险、保函等代替现金缴纳保证金,不仅引入金融机构参与违约风险防控,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还能够转变政府职能,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让政府这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个“无形之手”在相互补充的过程中形成合力,推动监管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如以保险、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金融机构会在保险期间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而一旦发生欠薪索赔,依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具的《资金划拨通知书》,金融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如24小时)内无条件地将农民工工资划拨至专用账户。这实际上变政府清零、兜底为金融机构履约、支付,一方面提高了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发挥了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

概而言之,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能够解决保证金长时间冻结及难返还问题,杜绝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规违法现象,打通保证手续繁、交易成本高的堵点,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随着《通知》的下发,结合实际、细化安排的地方文件也将指日可待。期待配套措施、扶持政策的接续出台,能够大力提高保险、保函替代率,加速助力企业降本、提速、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将降低经营成本和交易费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从而提高市场效率,最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 评论列表:
  •  惑心晕白
     发布于 2022-06-30 14:30:35  回复该评论
  • 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升对接国际规则“软硬件”打造互利共赢开放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也是提高一个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唯有持续打基础强弱项补短板,才
  •  鹿岛溇涏
     发布于 2022-06-30 10:04:55  回复该评论
  • 同于缴纳现金,企业可自行选择保函形式、金融机构进行认缴,如在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暂未获批银行授信的情况下选择保险保单,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得到释放;亦可实时查询保函的办理进度和有效状态,企业的跑办成本实现了最小化。与此同时,行政主管部门在收缴投标保证金
  •  语酌俗欲
     发布于 2022-06-30 14:41:43  回复该评论
  • 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十八)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建立对重大政策开展事前、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政策更加科学精准
  •  南殷绾痞
     发布于 2022-06-30 20:07:39  回复该评论
  • 性改革的推进,PPI增速出现由负转正走势,促使民间投资增速见底回升。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轮经济回升过程中,需求虽有回暖,但工业品销量几乎没有增加,工业品价格却飙升很快。这是由于在供给侧改革约束下,量的弹性让渡于价的弹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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